各地级以上市电教站(馆)、教育信息中心:
为加强对广东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称“省资源平台”)的用户管理,确保用户数据的安全性和准确性,做好省资源平台各级管理员的管理工作,有效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教技〔2018〕16号)工作要求,经研究,我中心编制了《广东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各级管理员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苗菁、王筱伦,联系电话:020-84482451。
附件:广东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各级管理员管理办法(试行)
(正文和附件可以在省资源平台http://zy.gdedu.gov.cn/的“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广东省教育技术中心
2020年4月 日
附件:
广东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各级管理员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教技〔2018〕16号)的要求,为加强对广东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称“省资源平台”)的用户管理,确保用户数据的安全性和准确性,做好省资源平台各级管理员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省资源平台,适用对象为省资源平台各级管理人员,不设县(区)的地市,镇级管理员等同于县(区)级管理员。
第三条 实名制管理
省资源平台对各级管理员实行真实有效身份的实名管理,管理员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性别、职务、工作电话、手机、邮箱等,必须保证各级管理员身份确凿、信息真实。
第四条 职责与任务
省资源平台实行逐级管理的办法,分省、市、县(区)、学校共五级,各级管理员负责维护本区域的机构、学校、教师和学生的用户和各类基础数据,以及管理、协调下级管理员的工作。各级管理员的任务流程图如下:
(一)省管理员的任务
1. 管理省属机构、省直属学校的信息,包括:
(1)创建省属机构、省直属学校,并开通相应的管理员账号;
(2)省属机构、省直属学校信息有变更时需及时在平台上更新数据;
(3)设置省属机构、省直属学校管理员的手机;
(4)重置省属机构、省直属学校管理员的密码;
(5)督促、协调省属机构、省直属学校管理员的工作。
2. 管理、督促各地市管理员,重置地市管理员的密码。调整学校的所属县(区)。
(二)地市管理员的任务
1. 管理本辖区的机构、市属学校信息,包括:
(1)创建地市教育局局属机构、市属学校,并开通相应的管理员账号;
(2)市属机构、市属学校信息有变更时需及时在平台上更新数据;
(3)设置市属机构、市属学校管理员的手机;
(4)重置市属机构、市属学校管理员的密码;
(5)督促、协调市属机构、市属学校管理员的工作。
2. 管理、督促各县(区)管理员,重置县(区)管理员的密码。调整学校的所属县(区)。
(三)县(区)管理员的任务
1. 管理本辖区机构、学校信息,包括:
(1)创建县(区)教育局局属机构、学校,并开通相应的管理员账号;
(2)县(区)属机构、学校信息有变更时及时在平台上更正数据;
(3)设置县(区)属机构、学校管理员的手机;
(4)重置县(区)属机构、学校管理员的密码;
(5)督促、协调县(区)属机构、学校管理员的工作。
(四)学校管理员的任务
1. 管理维护本校教师、学生的数据,包括:
(1)为每位教师、学生开通账号,确保每位教师和学生都有账号;
(2)教师、学生信息有变更时及时在平台上更新数据;
(3)及时处理教师、学生的加入申请;
(4)重置教师、学生的密码。
2. 管理维护班级数据,按学校实际情况做好班级设置,把学生设置在相应的班级里。
(五)机构管理员的任务
管理维护本机构人员的数据,包括:
1. 为所在机构的工作人员开通账号,确保每位工作人员都有账号;
2. 机构人员信息有变更时及时在平台上更新数据;
3. 及时处理机构人员的加入申请;
4. 重置机构人员的密码。
第五条 管理员的变更
(一)地市、县区管理员变更
地市、县区管理员变更需要填写《广东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员实名用户信息表》(见附件1)并提交给我中心,我中心将会为新管理员创建粤教翔云管理平台用户账号,并将新账号密码下发,同时取消旧账号。
(二)学校(机构)管理员变更
学校(机构)管理员变更需要告知省资源平台上级管理员,上级管理员需要重置学校(机构)管理员手机和登录密码。
新旧管理员要做好各项交接工作,明晰责任主体。
第六条 信息公开
在省资源平台的各类业务处理页面和帮助页面能查询到相关管理员的信息,信息包括管理员的姓名与工作电话,引导教师、学生、机构人员和各级管理员通过所在学校或辖区的管理员处理用户问题。
第七条 意见反馈
教师、学生、机构人员和各级管理员可以通过省资源平台帮助栏目里的“客服热线”、“客服QQ”、“在线客服”、“我要反馈”模块,对各级管理员的工作情况和平台的运维管理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会对意见和建议认真调查研究,视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第八条 附则
本办法由广东省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
1. 广东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员实名用户信息表
2. 广东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用户管理操作教程(地市、县区管理员篇)
3. 广东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用户管理操作教程(学校管理员篇)
4. 广东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用户管理操作教程(教师篇)
5. 广东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用户管理操作教程(学生篇)
6. 广东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用户管理操作教程(机构人员篇)
附件1:广东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员实名用户信息表.xls
附件2:广东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用户管理操作指南(地市、县区管理员篇).docx
附件2:广东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用户管理操作指南(地市、县区管理员篇)1.docx
附件3:广东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用户管理操作指南(教师篇).docx
附件4:广东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用户管理操作指南(学生篇).docx
附件5:广东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用户管理操作指南(机构人员篇).docx
附件6:广东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用户管理操作指南(学校管理员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