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2023年中小学名教师、名校(园)长和名班主任工作室
入室学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省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省学前教育师资培训中心、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有关省属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名教师、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工作室的管理办法》(粤教继〔2021〕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决定开展广东省中小学名教师、名校(园)长和名班主任工作室入室学员考核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为广东省2021—2023年中小学名教师(含特殊教育)、幼儿园名教师、中小学名校长(含特殊教育)、幼儿园名园长和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培养的入室学员。
二、考核内容
根据《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室培养目标及培养方案,以培养成果为重点,各工作室和省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省学前教育师资培训中心、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四中心”)研制工作室入室学员考核方案。各工作室需将入室学员考核方案上报至对口管理的“四中心”备案。
三、考核方式
采用工作室考核和“四中心”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考核程序
(一)工作室考核。各工作室组织对入室学员进行考核(没完成主持人考核的工作室的入室学员由对口管理的“四中心”负责考核)。各工作室将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将考核过程以及结果形成报告,一并打包压缩报送至“四中心”备案。入室学员考核成绩排在各工作室前40%的作为推荐优秀人选,进入“四中心”考核环节。
(二)“四中心”考核。“四中心”组织对各工作室推荐优秀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可采取材料考核和个人汇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考核认定为优秀等级的入室学员比例不超过该工作室学员人数的30%。
(三)考核结果。入室学员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四中心”汇总并确认所有入室学员的考核结果后报送省教育厅备案。
(四)证书制作及发放。各工作室协同对口管理的“四中心”完成入室学员的结业证书、优秀学员证书(见附件1-2)的制作及发放,相关费用从各工作室建设经费中据实列支。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市要加强对本地优秀入室学员的培养与使用,充分发挥省级名教师、名校(园)长和名班主任工作室入室学员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
(二)各工作室考核工作于5月31日前完成,“四中心”考核工作于6月30日前完成。
省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联系人:黄哲、谈心;联系电话:020-34113062、34113012。
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联系人:龙双、钟罗金;联系电话:020-85216166。
省学前教育师资培训中心联系人:蒋子杰;联系电话:020-34226033。
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联系人:梁银妹;联系电话:020-34113707。
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联系人:湛伟施、马桂波;联系电话:020-37627067。
附件:1.《广东省中小学名教师、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工作室研修项目结业证书》模版
2.优秀入室学员证书
广东省教育厅
2024年4月21日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校对人:马桂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