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对2018年特级教师候选人进行公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7-06 | 浏览次数: | | 来源: | 厅师资管理处 |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省直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特级教师评选规定》(教人〔1993〕38号)和《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18〕85号)等文件精神,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地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第十批特级教师申报人进行了评审,经专家评审和省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审议,韩凤梅等449名候选人通过评审。现由省、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学校(单位)对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我厅在网站和微信平台公示时间为7月6日至17日。
2018年特级教师.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