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奇教师工作室、劳模创新工作室制度
为了确保本工作室各项工作能有效开展,不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发挥好平台和辐射引领作用,工作室成员须遵守以下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
1.每学年至少要精读一本,泛读两本教育教学丛书,撰写并交流读书心得。
2.广泛阅读教育报刊杂志,每学期至少能围绕一个小专题收集相关文献资料,通过专题研讨会、QQ群、微信群共享收集成果。
(二)工作制度
1.立足课堂教学研究,积极改进课堂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效益,示范引领教学方法。
2.积极参与工作室的课题研究。成员也可以针对自己课堂教学出现“小现象”、“小问题”,确立“小课题”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力求创新,成果可操作。
3.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所在年级、教研组交给的工作任务,并积极推广先进经验,能指导同学科教师,共同进步。
4.建立定期研讨制度。工作室两个月围绕一个主题进行一次集中学习研讨活动,各成员应提前做好准备,进行有效的研讨,并做好学习活动记录。活动时,原则上不予请假。
5.不定期举办网络“咖啡厅”制度,对于教学、教研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网络在线研讨。
(三)责任制度
1.提高师德修养,模范履行教师职业道德。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团结协作,积极进取,不断充实自我,为教育教学改革做出贡献。
2.制定个人三年个人发展和服务规划,建立规范的工作室成员档案,记录活动过程。
3.每学年每位成员至少开设一节优质示范课,包括市级研讨课、工作室汇报课和导师示范课等形式,经常听课、评课,帮助年青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并记录存档。
4.每学年在校内或校外做一次专题讲座。工作室成员每人每学年承担一次校级以上的专题讲座,发挥“专业引领”作用。
5.每位成员每年指导5—8青年骨干教师。被选定的青年骨干教师必须填写《个人成长规划表》,工作室成员落实相关工作。
6.每年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并力争在教育期刊上发表或在省市教研活动中获奖,提高理论水平。
7.鼓励个人或合作出版著作。工作室将引领团队发展,注重成果提炼,形成高质量的物化成果,鼓励个人或合作出版著作。
(四)奖惩制度
1.遵守工作纪律,积极参加工作室组织的各种会议、专题报告、教学研讨、课题调研等活动,各项活动要按时签到。无故缺席三次工作室活动,视为工作室成员自动退出。
2.工作室成员每学年接受1次年度考核,由工作室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集体考核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评定内容包括思想品德、理论水平、管理能力、教育教学能力、教学研究能力、教学技能水平、业绩及考勤等综合评定。
3.针对每位成员的实际完成情况作出评价和建议,设立“工作室优秀成员”等奖项,每学年进行一次评选,反馈到所在学校。
(五)档案管理制度
工作室成员的计划、总结、研究资料、听课、评课记录、公开课教学设计、课件等资料均一式两份,及时上交、归档成为个人成长和工作室发展的见证材料。
茂名市崔永奇教师工作室
茂名市崔永奇劳模创新工作室